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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专项附加扣除

2021-04-27知识6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通过扣缴义务人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怎么选择?这个选项应该怎么选择! 应选第一项,(就是让单位代办缴税事宜)如果选第二项的话,免税就不是当年进行,不适合一般人做法 这么简单的问题,让我查了好久,请支持我的回答吧,简单明确!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通过扣缴义务人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怎么选择? 个人所得税专项2113附加扣除申报方式有两种:一种由5261扣缴单位按月申4102报、另一种须等到年终1653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如果您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单位可以使用扣缴端软件,获取您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税款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在这种方式下,您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如果您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扩展资料: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一)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二)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参考资料来源:-个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 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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