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有怎样的规定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winnygong固定资产折旧的财税处理、加速与加计一、税法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包括以下问题:固定资产标准、折旧方法、起止时间、折旧年限等。(一)固定资产的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7条给固定资产下了定义:“是指—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也就是说,固定资产只有12个月的使用时间标准,不再有金额的标准。(二)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时间和残值《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9条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起止时间、残值确定。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起止时间:“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残值确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三)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企业所得税法》第60条规定了不同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会计折旧年限短于上述年限,违反税法的7a686964616fe58685e5aeb。
会计中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税法中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什么不同? 会计年限是可以按企业自身的情况确定折旧年限,比如房屋的使用年限你可以按30年计提折旧,而税务要求就是20年,如果你按30年折旧,在所得税汇算时就不用调增,如果你按15年。
税法上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何规定的?在税法上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关于固定资产折价的最低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