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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3项的“... 劳动合同法中 重大损害

2021-04-27知识8

员工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并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361323537要求赔偿部分损失。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要求赔偿部分损失。但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合同,应当先行固定证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请问是怎样界定失职严重 您好,我是一名公交司机,行车中一名骑自行车人同向挂在我的后轮。

劳动合同法中提到的重大损害是多少金额?通过诉讼后判决未还是否接重大损害处罚? 您好,由于需要提供更加详细的情况,确保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建议当面咨询。

#劳动合同法中 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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