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医院出具疾病证明管理的要求是什么 国家对医院出具疾病证明管理的要求:《执业医师法》规定: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
军队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一、病历的范围:●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
医师在出具医学证明文件时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医师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所制定的百规定: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度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扩展资料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道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回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四)未答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