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指什么 新的个人所得税2113法中,个人所得税5261的综合所得4102指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1653;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
请问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和个人所得税综合申报有什么区别呢? 一、申报要求不同: 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是由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单位每月进行的申报。个人所得税综合申报,是对于从两处或两处以上获取工资薪金所得,及年收入额在12万。
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税率是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类别主要有个人综合所得,个人经营所得、各种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433656133报酬所得等类型,一般职工取得工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薪金所得等获得的收入都按照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税率来计算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职工每月获得的工资收入是按照综合所得的税率来计算税费的。2018年10月1日,我国进行了个税改革,改革后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率表如下:1、个税区间0-3000元,税率3%,新速算扣除数02、个税区间3000元-12000元,税率10%,新速算扣除数2103、个税区间12000元-25000元,税率20%,新速算扣除数14104、个税区间25000元-35000元,税率25%,新速算扣除数26605、个税区间35000元-55000元,税率30%,新速算扣除数44106、个税区间55000元-80000元,税率35%,新速算扣除数71607、个税区间大于80000元,税率45%,新速算扣除数15160以上的税率通常是指工薪族的工资,工资纳税金额=(工资所得-五险一金-专项扣除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举例来说,某人扣除五险一金、专项扣除后工资为12000元,则此人实际纳税金额为(12000-5000)*10%-210=4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