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问题-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行为能力 05年的真题吧。感觉是个民法题,呵呵。答案给的是ACD,如果咬文嚼字一下应该是ADA,林某9岁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任何意思都无效。B,林某不享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以自己的意思为自己创设权利与义务,不代表他连基本的人身自由都没有,因为他具有权利能力,享有法定的民事权利。C,这里是考察对于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的关系,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以及事件,只要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和消灭,都属于法律事实。这里是说理由本身所指向的抽象事实,问题在于必须表述为“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行为”才能理解为事实,题干中的表述中心语是“误解”,这是一种心理状态,它的客观表现才能称作事实。D,林某连行为能力都没有,谈不上误解不误解,他的任何意思都无效,故该理由不成立。“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就是指行为人错误理解了自己行为的法律意义,即对自己行为为自己设立的权利及义务理解错误,例如将酒店房间吧台的酒水当做赠品饮用,又如将演讲开始前的购书登记当做签到而签名。楼上犯了严重错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非纯获利益契约才是可撤销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了纯获利益的行为其它行为一律无效,根本没有。
法律关系主体要自己参与法律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 这句话的意思是,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法律活动要具备一定的能力,这个能力一般分为资格能力和行为能力比如民法法律关系,资格能力就是,你必须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特殊情况下的国家”中的一种,而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达到一定年龄和智力。具体为精神正常的成人,所参加的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
什么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享有权百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它反映了权利主体取度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知。行为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法律关道系主体要自己参与法律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内行为能容力。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