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申请审核表等申请表格可直接从东莞市卫生局网站(www.dgwsj.gov.cn)下载填写或打印后提交到受理窗口。十、办理的程序 (一)医疗机构申请开展医疗。
修炼气功 气功:中国特有的一种健身术。基本分两大类,一类以静为主,静立、静坐或静卧,使精神集中,并且用特殊的方式进行呼吸,促进循环、消化等系统的功能。另一类以动为主,一般。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的健身气功活动 第十一条 举办健身气功业务培训、交流展示、功法讲座等活动,实行属地管理。举办全国性、跨省(区、市)的健身气功活动,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省(区、市)内举办的健身气功活动,经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批准;跨地区的健身气功活动,经所跨地区共同的上一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人数在二百人以上的健身气功活动,除报体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外,还应当按照《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安机关许可。第十二条 申请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由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二)所涉及的功法,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功法;(三)有与所开展活动相适应的场所;(四)有必要的资金和符合标准的设施、器材;(五)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六)有活动所在场所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七)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卫生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 申请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应当提前三十个工作日报送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活动方案(内容包括: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功法名称;活动时间、地点、人数;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情况等);(三)举办者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