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评分里可以设置多少的主观分 在《政府采购法》中,好象是没有具体的明文规定。只是在财库(2007)2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第4条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得。
政府采购要求获得鲁班奖的为加分项目合理吗 合理的。因为说明该企业以往的工程质理曾经得奖,作为典型项目加分是可以的。如果作为入围资质要求,就有点不妥当了。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按实施的整个2113过程均可分为验收准备阶段5261、验收实施阶4102段和验收报告的形成阶段。政府采购项1653目验收的基本程序详解:(一)由专业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来进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质量验收,原则上应当由第三方负责,直接参与该项政府采购的主要责任人不得作为验收主要负责人。(二)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或者行业质量检测机构要做验收记录,并分别在验收证明书和结算证明书上签字。(三)供应商、采购机构或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履约程度进行核验,并作为交付或验收的依据。(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验收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属于分散采购方式的,由各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自行验收;属于集中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对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组织技术专家进行抽查复验。(五)验收过程应当制作验收备忘录,参与人员应当分别签署验收意见。(六)验收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通知供应商限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给采购机构或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七)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不完全符合,如不影响安全,且比原采购合同货物部分提高了使用要求和功能的或属技术更新换代产品的,在价款不变的前提下,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