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规定,相对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多少天内提起复议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6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6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多少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15日,公民、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制以自收到不予bai受理决定书之日du起或者行zhi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dao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期限届满之日起 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