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原则有哪些 1、宪法原则宪法是万法之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等级的法律,是综合性地规定诸如国家性质、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国家政权的总任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这些带根本性、全局性的关系或事项的根本大法。其他所有法律、法规,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以宪法作为立法依据或基础,或是不得同宪法或宪法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离开了甚至背离了宪法的原则或精神,立法乃至整个法律制度和法律秩序就必然会紊乱。因此,各国立法都非常强调正确处理立法与宪法的关系,强调立法应当以宪法为根据或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中国立法自然也如此。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五条)又规定行政法规应当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第八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据自治权限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而规定自治权限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同样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立法应当以宪法为根据或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作为一项立法原则,可以称其为立法的宪法原则。这一原则,本来可以列为立法的法治原则之中,作为法治原则这一基本原则中的一个方面的原则,或一个具体原则。各国立法遵循宪法原则或宪法基本原则,也就是。
中央立法的行政许可设定权是什么 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代表人民意志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人民自己的代表机关出于维护公共利益和。
什么是授权行政立法?授权立法是依据宪法和组织法以外的法律的授权所进行的立 法活动。我国许多法律授权行政机关制定某一方面的、或与授权 的规范性文件相关的规范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