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款第11项内容为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
怎么发挥调解文化在民事审判中的积极作用? 归纳如下:一、调解作为各级法院、特别是基层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它具有法官引导,群体参与,地位平等,各抒己见,场地就便,程序简单等特点,越来越受到重视和采用且。
民事审判中应如何做好庭审记录 庭审记录是以文字形式对法庭审理全过程所作的记录和再现,是重要的诉讼档案之一。庭审记录的好坏不仅体现出书记员个人业务素质的高低,也体现着审判质量的好坏和法院的整体形象,关系到裁判结果能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份理想的庭审记录至少应当满足三项要求:一是忠实庭审原貌,完整记录庭审过程;二是准确、详实记录各方诉讼参与人的陈述、辩解和观点、意见;三是格式规范,页面整洁,清晰流畅,无错别字。本人在借鉴他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看法:一、努力练习,不断提高打字速度 现在开庭审理案件大多是运用微机进行庭审记录,只有提高打字速度才能适应庭审节奏,从容、准确地记录庭审内容。一般来讲,常人的语速在180-200字/分钟左右,打字速度达到80字/分钟只是庭审记录的最基本要求,达到120字/分钟时才能够基本适应记录要求,打字速度必须在160字/分钟以上,才能达到从容记录、游刃有余的目的。除使用亚伟速录以外想达到这么快的速度实非易事。所以就需要勤奋努力和刻苦练习。这不仅需要持之以恒的精神,也需要一定的方法和技巧。以五笔输入法为例,打一个字往往需要敲击四次键盘,而打一个二字甚至四字以上的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