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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3-1-56) 唐律疏议256

2021-04-27知识16

《唐律疏议》 贡献

求唐律疏议卷 第一 名例律(总书)的白话文翻译,谢谢 名例凡七条「疏」议曰:夫三才肇位,万象斯分。禀气含灵,人为称首。莫不凭黎元而树司宰,因政教而施刑法。。

简述中国古代法典从《唐律疏议》到《大清律法》篇章体例的发展演变 一、战国时期,魏国在李悝的主持下,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法经》。《法经》共分六篇,分别为《盗法》、《贼法》、《囚法》(亦作《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基本内容大体可归纳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四篇,主要是惩治盗贼犯罪的法律规定。第二部分即第五篇《杂法》,主要是惩治盗贼罪以外其他犯罪的法律规定。第三部分即第六篇《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原则的法律规定,相当于现代刑法的“总则”性质。《法经》的篇目、体例、结构、内容虽然还比较简单,但其立法成就空前,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从法典结构看,《法经》以严惩盗贼罪为核心,根据罪名类型、囚捕程序、量刑标准等各项不同内容分立篇目,包含了总则与分则、实体法与程序法、刑事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等各方面的内容,首次创立了成文法典的篇章体例结构,对后世各代的法典编纂与立法技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二、两晋南朝时期制定的《泰始律》(也称晋律),以汉律为基础,参考魏律的篇章体例结构,编成二十篇六百二十条二万七千字。其中保留了《九章律》中的《盗律》、《贼律》、《捕律》、《杂律》、《户律》、《厩律》、《擅兴》七篇,新增或修改了十三篇,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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