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无权2113代理是指行5261为人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做出法律4102行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1653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的合同拒绝追认的,合同确定无效;无权代理合同的相对方在知道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时,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如果被代理人在催告后,1个月内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确定无效。如果被代理人追认的,自追认生效时,合同自始发生效力。无权代理合同的相对人,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或者也不可能知道合同一方当事人为无权代理人的,那么该相对人就为善意相对人。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可以在被代理人追认前,通知相对人撤销合同,通知到达相对人的,合同确定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
这种行为是职务行为还是无权代理? 首先应当明确,实际借款事由~如果是因公借款,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考察该借款行为以及添加利息行为是否属于村委会主任职权范围等情况。第十九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第二十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无权代理」到底是什么意思,会产生什么后果,无权代理人又该如何承担责任呢? ?www.zhihu.com (一)特征 1.行为人欠缺代理权 表现形态:不曾享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已终止。2.除欠缺代理权外,无权代理人的行为符合代理的其他特征(形成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