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及有关办理规定是什么? 一、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及办理车站 1、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集装箱三种形式。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及以上货车装运的,应按整车托运办理;。
铁路专用线卸车运输员卸车后的附属作业是否包括调整空重阀?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织部分。为加强专用线的管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第三条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的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1.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2.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3.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第四条 铁路(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分局(含各总公司,下同)和站段应设有专人管理。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和指导。铁路分局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车站应根据管理细则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的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第五条 专用线的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的领导下统一进行。专用线产权单位要为专用线货运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六条 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研究与解决问题,组织。
《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办法》已经2005年3月29日铁道部第三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部长刘志军二○五年四月一日第一条为加强铁路专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