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病历的保存有何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6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 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历,保存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般都有固定格式的:21131.题目,如5261危重病例讨论2.讨论时间、地点、人4102员(主1653持人、记录人)3.病史汇报:病史资料、各项检查结果、初步诊断、现阶段病情、治疗经过等4.讨论议题:如该患者诊断意见、治疗意见等5.个人发言:分别记录由低级到高级职称的发言,最后科主任或管床高级职称医师作总结发言。
医院管理制度汇编-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