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行业分类中总是称为\ 贸易经纪与贸易代理的区别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适用法律规范不同。贸易经纪双方当事人的权6261696475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431363030利义务由合同法进行调整;贸易代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民法总则进行调整。二、与第三人的关系不同。经纪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自己承担;代理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三、介入权不同。经纪人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而代理人只能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
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发展现状 去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徐金华国际货运2113代理行业的发展状况2011-5-17 23:52:39来源:温州5261国际快递网(一)世界4102国际货运代理行业1653世界范围内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发展极不平衡。发达国家代表了当今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发展水平,主要体现在制度比较完备、业务涉及世界范围、企业的规模比较大、网络比较健全、从业人员的素质较高、设立跨国的分支机构。它们主要集中在西欧的发达国家、美国、日本、新加坡、韩国。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发展比较缓慢,制度不够完备,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多数规模较小,服务网点较少,人员缺乏培训,以本国业务为主,市场竞争能力较差。下面阐述世界主要国家地区的国际货运代理现状。1.美国美国的货运代理归FMA管,但美国商务部认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属于对外贸易的组成部分。美国商务部出版的《出口指南》中在\"货运代理\"一章指出:国际货运代理的服务对象是出口商,服务内容主要是:(1)研究进出口国家的进出口规章、运输方法(渠道和方式〉、本国出口规章,研究与外贸有关的单证,帮助出口商了解运价、港口费用、特别单证费用和保险费,以及货运代理的服务费等,以便作出出口报价;对货物安全到达卸货港。
外贸公司的发展前景怎么样?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国家对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严格管控,外贸公司曾经在中国风靡一时。随着国家对企业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