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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的法律制度介绍是什么 唐律疏议是什么的合体

2021-04-26知识17

中国古代法律起源的特点是什么 中国古代法律起源的特点:引礼入法,礼法结合;家庭本文,伦理法制;法为治世之具,缘法断罪;无讼是求,调处息争;法典体例上的“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与法律体系上的“诸法并存,民刑不分”。基本特征:立法主体:君主制法,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指导原则: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法律的主要内容:诸法合体,以刑为主。法典中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在以刑法为主要内容的同时:也有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的相关规定;司法与行政的关系:司法从属于行政,不同等级的行政官员同时也是不同管辖范围的司法官员。向左转|向右转扩展资料历代行政法规中国古代统治者也用法律作为管理行政机构和官吏的一种手段。历代都制定了一些关于行政机构设置、职掌和官制的行政法规。中国古代虽然把各种律令混合制订在一起,但唐以后也有单行的行政法典。先秦夏代适应奴隶制的需要,随着权力机构的建立,产生了最初形态的行政法制。商代,“齐之以礼,齐之以刑”,礼法构成商王朝行政法的重要内容。但是,夏、商时期对政府机构的管理基本是以习惯法为主,“以言代法”,以吏代法。西周时期的《周礼》(亦称《周官》)中载有《六官》、《六典》之篇。《六官》即《天官。

论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对依法治国的借鉴意义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德治为主,法制为辅的国家。中国奴隶制度时代,虽然有成问法,但是不向社会公布,以便奴隶主贵族临事议事,任意施刑。奴隶主还假借神意,执行天罚,来增加司法镇压的威慑力,到了西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统治者强调“明德慎刑”,可以说这是中国德治的开始。从秦始皇开始,中国的法律得到了统一。秦朝重用一些法家的人才,让中国的法律突飞猛进,如申不害、邓析、商鞅、管仲、李斯、韩非等都是中国法家的开山鼻祖,又有后世的晁错,裴政等人延续了中国的法制,成就了五千年文明的中华法系。但是中国古代因为是君主专政,导致了中国法律的内在不公。当时的法律引礼入法,礼法结合,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公开的确认良贱的法律地位,致使贵族享有公开的法定特权,又制定了特殊的法律程序来保证贵族们的特权,使本来严明的法制一旦遇见了皇权,就成为了一张废纸。各地的法律执行也完全是由地方执掌,导致了内外异法,法律条文一致而案件审理却大相径庭的局面。而法自君出,权高于法,君主始终掌握着国家最高立法权,一切法律法规都是以君主的名义下达,往往君主的饬令直接成为法律,历史上从无治君之法,所以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也。

《法经》的主要内容、阶级本质和历史意义? 《法经》的主要内容有六篇,即《盗法》、《贼法》、《网(囚)法》、《捕法》、《杂法》、《具法》。李悝的《法经》以《盗法》、《贼法》为首,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是指窃取财货,\"贼\"是指对人身的侵犯,也包括犯上作乱。有财货怕被人窃取,当然是地主阶级为多。侵犯人身,甚至犯上作乱,是对社会秩序的扰乱。这都是统治阶级所大防的。由此两篇法律可以看出,李悝的《法经》是为地主阶级的利益,以巩固封建统治秩序为出发点的。《网法》即囚法,是为了囚捕盗贼而设的,即\"盗贼需刻捕,故著《网》、《捕》二篇。据《唐律疏议》说,《囚法》讲的\"断狱\",即审断罪案的法律,《捕法》是有关\"捕亡\",即追捕罪犯的法律。《杂法》据《晋书·刑法志》记载,是包括对\"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等七种违法行为的惩罚。轻狡\"是指对轻狂狡诈行为的处罚,\"越城\"是对不从城门进入而翻越城墙出入城。《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载,梁车为邺令,其姐前去看他,至邺天晚城门闭,\"因逾郭而入,车遂别其足。梁车姐\"逾郭\"即翻郭城墙而入,她的弟弟以为犯禁而被刑。博戏\"即是聚众赌博。假即豭,指公猪。借假\"指男子寄宿于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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