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永业”的解释 基本解释永业田的省称。唐 元稹《论当州朝邑等三县代纳率钱状》:“伏缘请配职田地充百姓永业,事须奉敕处分。宋 王应麟《困学纪闻·历代田制考》:“是。
在唐贞观、永徽时期,永业田只有五品以上勋官和“家贫卖供葬”及“狭乡乐迁就宽者”的。 在唐贞观、永徽时期,永业田只有五品以上勋官和“家贫卖供葬”及“狭乡乐迁就宽者”的一般百姓方可货卖;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田令》又增补了“流移者(包括未经。
唐武德七年颁布均田法令,规定:“诸庶人有身死家贫无以供葬者,听卖永业田,即流移者。 唐武德七年颁布均田法令,规定:“诸庶人有身死家贫无以供葬者,听卖永业田,即流移者亦如之。乐迁就宽乡者,并听卖口分田。这反映了唐朝 A.均田制趋向瓦解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