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多长时间一次 至少每二小时一次。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公布)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
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是不是要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改正指令书 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应该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和责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9b9ee7ad9431333431346334令改正指令书。《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由此可见,现场检查记录的使用是由法律规定的,其意义不可小视。执法人员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除依法下达相应的执法文书外,对检查的每一个企业均应制作《现场检查记录》。这样做的目的十分明显,就是要使每次检查都有据可查,具体来讲,其重要性体现在四个方面:1、有利于规范执法人员的检查行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是一项十分严肃而又非常重要的活动,其能否规范进行,对于保证检查的效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有利于从程序上保证书面记录内容的真实、全面。有关检查情况的书面记录,也是对被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全面反映,有利于更好地掌握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3、对执法人员是否依法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三查”要查那些内容,记录怎样填写才规范。 (1)、查安全思想 ①、主要内容:是否存在影响安全的侥幸心理,是否有习惯性违章的苗头,是否有严重影响精力集中的思想因素,身体健康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有疲劳、饥饿、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