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或者()等方式进行表决。()A.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B.口头表决,鼓掌通过,无记名投票C.。
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一般有哪些程序 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程序有:(1)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或全体党员,充分酝酿讨论,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
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有何规定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属于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本级党委(党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市(地)、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决定前应当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党委(党组)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