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密闭墙管理制度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djs3009许疃煤矿密闭管理制度为规范矿井密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密闭墙构筑标准。1、矿井所有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必须按照建造的质量标准,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措施中应明确规定砌筑过程中的顶板管理。密闭墙的施工设计,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执行。2、永久密闭使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墙体厚度不得小于0.5m。3、密闭周边须掏槽(掏槽深度一般不少于0.3m),坚硬岩石锚喷巷道除外,见硬底帮与煤岩结实,抹有不少于0.2m的裙边。4、密闭墙必须留设观测孔、措施孔和导水管(水沟)。5、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说明牌板和检查箱,说明牌应注明:地点、砌筑日期、材料、砌筑厚度、面积等;检查箱内应有每周检查记录,记录纸上数据应填写齐全,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浓度,日期、检查人等。6、墙体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7、密闭和栅栏设置的地点应加强支护,密闭距巷道口不得超过5米,密闭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8、密闭墙前的轨道、风水管路、电缆。
永久密闭和临时密闭在时间上有什么规定 井下永久密闭必须留设温度观测孔、瓦斯观测孔和设置导水管(槽);每隔10天进行观测一次,由矿通风技术员配合瓦斯检查员进行观测,做好数据记录。当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矿分管领导回报,采取措施处理。1、为进一步规范煤矿井下盲巷和栅栏、密闭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制定本制度。2、井下封闭是指对井下盲巷(独头超过6米不通风的巷道)、透老空巷道和废旧巷道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栅栏、临时密闭和永久密闭。3、井下盲巷、透老空巷道停用时间在1个月内应设栅栏,停用时间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应设临时密闭,停用时间超过3个月应设永久密闭。废旧巷道应设永久密闭。井下盲巷、透老空巷道和废旧巷道停风后6小时内必须按规定设置封闭,封闭设置地点支护应完好,距巷道口不得超过3米。栅栏应用叉木、板条架设(或钢筋焊接成品)。架设栅栏,应沿巷宽每间隔1.0米,设1根牢固支柱,使用铅丝将板条或叉木与支柱捆绑牢固,以不使用专用工具拧不开、折不断为准。栅栏网孔尺寸不得大于200毫米×200毫米,并悬挂“禁止入内”的警示牌、。
密闭墙放水孔标准 第十二条 井下封闭墙施工要有安全措施,施工质量要符合质量标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262366336准。1、自然发火煤层永久性封闭,必须采用瓦石砌筑,墙体厚度不小于0.6米,密闭周边要掏槽(砌碹巷道要破碹后掏槽,掏槽深度煤帮不小于0.5米,岩帮不小于0.3米),见硬底、硬帮、硬顶,与煤岩接实,并抹不小于0.2米的裙边。墙面要平整(1平方米内凹凸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重缝、空缝、灰浆饱满,保证封闭墙施工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做到严密不漏风,必要时对墙面及墙前巷道进行喷浆,喷浆厚度不小于 100mm。2、容易自燃矿井封闭墙必须留设四孔(观察孔,注氮孔,灌浆孔,放水孔),观察孔,注氮孔距顶帮300-400mm处,放水孔距底帮300mm处或反水池,灌浆孔位置根据灌浆管路现场确定,注氮孔,观察孔,放水孔伸出墙外不得小于0.3米,要采取防漏风措施,其他矿井封闭墙留设三孔。3、封闭墙自砌筑好之日起,必须上台帐,墙外设栅栏、警标、说明牌板和检查箱,检查记录表,检查手册,台帐做到三对口。4、对复用的石门、溜斜等巷道,因受动压影响,裂缝增多,在实施封闭前,要对封闭墙位置的前、后5m巷道进行喷浆堵漏,喷浆厚度不小于100mm,防止围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