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综合污染指数的介绍 综合污染指数(comprehensive pollution index of water quality)是评价水环境质量的一种重要方法。综合污染指数评价项目选取: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汞、铅、石油类共计9项。
水质综合污染指数的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数学模型 综合污染指数P值范围水质状况分级依据≦0.20好多数项目未检出,个别项目检出但在标准内0.21~0.40较好检出值在标准内,个别项目接近或超标0.41~0.70轻度污染个别项目检出且超标0.71~1.00中度污染有两项检出值超标1.01~2.00重污染相当部分检出值超标≥2.0严重污染相当部分检出值超标数倍或几十倍 关伯仁1974年提出的评价在各种污染物质影响下水质污染状况的水质指数。它是我国第一个综合表示水质污染情况及综合评价水污染的指数。其表达式是:K=式中:K是综合污染指数;Ck是根据具体条件规定得地面水中各污染物统一的最高允许标准;Coi是各种污染物地面水最高允许标准;Ci是地面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综合污染指数企望用一种最简单的,可以进行统计的数值来评价水质污染状况。它在空间上可以对比不同河段水体的水质污染程度,便于分级分类;在时间上可以表示一个河段,一个地区水质污染的总的变化趋势;改善了用单项指标表征水质污染不够全面的欠缺;解决了用多项指标描述水质污染时不便于进行计算、对比和综合评价的困难;并且克服了用生物指标评价水污染时不易给出简明的定量数值的缺点。K不同于一般表示水质理化性质的水质指标,在选择水质参数时应优先考虑。
综合水质标识指数的计算方法 综合水质标识指数由整数位、小数点后三位或四位有效数字组成:WQI=X1.X2X3X4其中:WQI—综合水质标识指数;X1—综合水质级别;X2—综合水质在该级别水质变化区间中所处的位置,根据公式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确定;X3—参与综合水质评价的单项水质指标中,劣于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的指标个数;X4—综合水质类别与水体功能区类别的比较结果,视综合水质的污染程度,X4为一位或两位有效数字。综合水质标识指数总体上包括两部分:一,综合水质指数,为综合水质标识指数中的X1.X2,通过计算得出;二,标识码,为综合水质标识指数中的X3和X4,在求得综合水质指数的基础上,通过判断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