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任城区农业18号文件 济任政发﹝2014﹞18号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扶持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为扎实推进我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激励激发全区上下特别是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致力于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拓展农民增收、农民就业、农业增效新渠道,特制定本意见。一、宗旨和目标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济任发[2014]1号文件精神,按照“依托城市、发展农业,服务城市、富裕农民”的发展思路和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战略定位,突出“南水北林”特色,紧紧围绕“都市农业园区化、稻区耕作机械化、秸秆利用生态化、林下种养多元化”的目标,突出改革创新,突出科技支撑,突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突出生态、可持续,全力创造新特色、构筑新优势,加快实现由一产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转变,由传统农业向都市型现代农业转变。二、原则和要求(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市场在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市场规律,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引导产业发展向生态高效发展。(二)坚持突出重点、集中使用。突出优势,突出重点亮点,突出引领示范,突出弱点难点,集中力量打造新亮点,构筑都市型现代农业新优势。(三)坚持以奖代补、先干。
农业合作社建设用土地国家有何扶持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二、财政扶持政策。从2009年起,我省开始农民合作社国家、省、市和县四级示范社创建活动,省级财政每年评选认定一批全国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并适当给予奖励。三、金融支持政策。把农民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四、用地用电政策。为引导农村土地向合作社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省政府在《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标准粮田的指导意见》中,强调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各地和相关部门要在用地等方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由农民合作社提出申请,经乡镇。
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方向是怎样的? 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方向是(一)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以法律为 准绳,依法办社是合作社发展规范的总体方向。已经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