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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时设定合理工期 编制招标文件时怎么确定工期

2020-07-19知识9

编制招标文件时怎么确定工期? 编制招标文件时,工期的确定首先是根据开发商的要求确定,在开发商提出工期要求的同时,您需要根据建设工程工期定额测算开发商给定的工期是否合理,压缩比例是否合法,并给。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 )中载 参考答案:D工程投标时招标公告中的工期与招标文件内工期不一致,应该以哪个为准? kuaikeky.com 广告 广东 代写投标书,24小时代写投标书服务,只为您中标 lqh01.com 广告 加载失败 点击重新加载 向网友提问 微信 微博 QQ QQ空间 答案纠错 。建设单位如何确定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确定合理工期有以下几点:1、单项(位)工程中层高在2.2m以内的技术层不计算建筑面积,但计算层数。2、出屋面的楼(电)梯间、水箱间不计算层数。3、单项(位)工程层数超出本定额时,工期可按定额中最高相邻层数的工期差值增加。4、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2个以上(含2个)单项(位)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单项(位)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单项(位)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加一个乘0.35系数;加 2个乘 0.2系数;加 3个乘 015系数;4个以上的单项(位)工程不另增加工期。5、坑底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6、开挖一层立方后,再打护坡桩的工程,护坡桩施工的工期承发包双方可按施工方案确定增加无数,但最多不超过50天。7、基础施工遇到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砂、溶洞、暗滨、淤泥、石方、地下水等需要进行基础处理时,由承发包双方确定增加工期。8、单项工程的室外管线(不包括直埋管道)累计长度在 100 m以上,增加工期 10天;道路及停车场的面积在 500 m2以上,在1000 m2以下者增加工期 ID天;在5 000 m2以内者增加工期20天;围墙工程不另增加工期。《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编制招标文件时怎么确定工期在需要划分标段和确定工期时,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中标后怎样可以解除中标,我们是甲方,进行公开招标后,因为工期的原因想解除招标,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我公司公开进行招标,已经有一家公司中标,但是现在因为工期的原因,我公司想解除中标,需要怎样做,要承担相应大法律后果吗?我们只是因为工期的原因,想解除中标,发解除。发包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 出自哪个文件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二十七条 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标段或工期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四、《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法〔2012〕112号文)第三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工作。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工期管理工作。第四条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要求的施工工期,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还应载明施工标准工期。施工标准工期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建设单位如何确定合理工期 合理工期主要是根据《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进行计算,一般是以计算工期做为施工工期,如果将施工工期进行缩短,那么就会增加赶工补偿费用。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ill、贵州、云南、重庆、海南。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可以比立项短吗? 工期和立项是两个阶段的工作,立项的时间一般不易确定,而工期基本是有比较明确的期间。如果你的招标内容包含这两项,时间应该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谁长谁短无所谓。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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