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免征增值税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是总理在两会上给人民的承诺。具体到不动产的“营改增”,是怎样的呢?以北京市为例,我们来分析下,“营改增”带来的税负变化。。
哪些行业业务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 40种免征增值税情形(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e5a48de588b6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65643563的保育和教育服务。(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四)婚姻介绍服务。(五)殡葬服务。(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十一)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十三)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十四)个人转让著作权。(十五)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十六)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十七)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十九)利息收入。(二十)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二十一)保险公司开办。
企业哪种情况下免交增值税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433626432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七)、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具体指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包括上肢矫型器、下肢矫型器、脊椎侧弯矫型器),免征增值税。(八)、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九)、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1.从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