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管辖区内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下列争议不适用本办法: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森林和林木争议;水利设施、水产养殖涉及的水面争议;城镇基建用地规划和房产。
农村宅基地有争议怎么办?农村宅基地有争议怎么办?如何处理?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村民委员会不服市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申请行政复议案 1998年8月13日,橡胶厂将其使用的本案争议土地60000平方米转给*鞋厂使用。1998年10月8日,*鞋厂向被申请人递交了《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将本案争议土地为其登记国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