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一、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应该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理。二、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行为1、表现形式:一是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二是借公务接待之机大吃大喝;三是其他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行为。2、有关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及其他关于公务接待的省、市的具体规定。3、党纪条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4、释义: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的原则,不能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公务接待中大吃大喝行为不仅侵害国家和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更重要的是破坏了党的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优良传统和“两个务必”的作风,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违规接待、大吃大喝行为是挥霍浪费国家、集体财物的一种表现形式。5、“超标准、超范围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指的是。
会议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提供()等服务,不得超标准接待。A.住宿 B.用餐 参考答案:A,B,C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情节较轻和情节较重判别标准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情节较轻和情节较重判别标准。“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划分与定性,主要是根据错误的发生过程及造成的危害、个人所表现的态度、造成的组织或社会的影响程度来进行推定。这也属于办案机关和各级纪检机关所行使的裁量权之一。例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扩展资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