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的部门集中采购方式是什么含义 政府采购中的部门集中采购方式是指政府采购中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服务集中进行采购,集中采购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中哪些属于服务类采购 服务类采购范围很广,主2113要包括印刷、出版、政府采5261购项目的4102设计(如工程设计)、交通工具的维护1653保养(车辆保险、车辆维修等)、会议、培训、接待、软件开发、机关事业人员医疗健康体检、社会中介机构的选择等等。《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按实施的整个2113过程均可分为验收准备阶段5261、验收实施阶4102段和验收报告的形成阶段。政府采购项1653目验收的基本程序详解:(一)由专业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来进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质量验收,原则上应当由第三方负责,直接参与该项政府采购的主要责任人不得作为验收主要负责人。(二)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或者行业质量检测机构要做验收记录,并分别在验收证明书和结算证明书上签字。(三)供应商、采购机构或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履约程度进行核验,并作为交付或验收的依据。(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验收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属于分散采购方式的,由各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自行验收;属于集中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对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组织技术专家进行抽查复验。(五)验收过程应当制作验收备忘录,参与人员应当分别签署验收意见。(六)验收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通知供应商限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给采购机构或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七)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不完全符合,如不影响安全,且比原采购合同货物部分提高了使用要求和功能的或属技术更新换代产品的,在价款不变的前提下,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