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人员就业有什么限制么? 《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
缓刑人员情况汇报的内容是什么? 缓刑人员情况汇报的内容是:当事人基本信息、犯罪情况、判决处理情况、缓刑的适用情况、个人在缓刑期间的表现、总结评价等,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应当严格按照司法机关的有关。
缓刑人员每个月都需要做思想汇报吗? 要定期向司法所汇报相关情况。《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定期”指按当地司法所要求的时间,一般为每月。扩展资料:案例:缓刑期间玩失踪 屡劝不改被收监因盗窃被适用缓刑,其间却不到司法所报到,玩起了“失踪”,屡劝不改,被法院撤销缓刑。经云南省宁蒗县检察院建议,法院依法撤销了被告人罗尔杰的缓刑,决定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2013年7月17日,由宁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罗尔杰,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宣判缓刑后,罗尔杰于2013年11月12日到宁蒗县红桥乡司法所报到后,便外出不知去向,脱离监管一个月以上。宁蒗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在社区矫正监督中发现了这一情况,便书面建议该县司法局向法院提出撤销罗尔杰缓刑的建议。该县司法局得知情况后,先向罗尔杰家属发出三次警告,辖区派出所也多次协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