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中哪些属于重大危险源 不叫重大危险源,叫危2113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5261程。住房和城乡建设4102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1653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 号文: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 及以上;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
如何做好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如何做好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行业是我国举足轻重的行业,随着建筑规模的扩大各施工企业对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人才需求加大,但进入总工岗位的同志们,是否。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应该由谁签字?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431353431,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第九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扩展资料: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