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唐律疏议中的正统法律思想,谢谢。 《唐律疏议》的法律思想相当丰富,在此只就其礼法结合、维护“三纲”和等级特权的思想进行论述。一、“德礼为本、政教为用”唐代以前,对礼仪道德的作用和法律的作用的认识总有对应或制裂的趋向,到了唐代,才在认识上把礼义道德的作用和法律的作用在儒家思想原则上统一起来,大大丰富了儒家礼法结合的思想,形成了完整的礼主刑辅,礼法结合的思想体系。二、封建纲常的法律化“三纲”是维护封建专制制度的精神支柱和制订封建法律的一个根本原则。(一)“君为臣纲”及其在唐律中的反映为了确保皇帝的权力及其人身的绝对安全,李唐王朝在法律上作了严格的规定,凡属 违反“君为臣纲”危害皇帝的犯罪均属罪大恶报,处以最严厉的刑罚。这些犯罪主要有:①谋反、谋大逆,②危害皇帝安全,③大不敬三类。(二)“父为子纲“在法律上的反映 P237(三)“夫为妻纲”及其在法律上的反映三、维护等级特权的立法思想(一)贵族官吏有罪无刑当贵族触犯国法时(犯十恶者除外),唐律制定了议、请减、赎、官当(dàng)等减免刑罚处分的规定,不同身份等级的贵族犯罪,享受不同的权利,均可适当减免。(二)良贱异法良指良人、平民,贱指贱民。大体来说,贱民又分为杂户、。
论述《唐律疏议》中的法律思想。800字 一、德礼为本,政教为印 唐代,统治阶级在认识上把礼义道德的作用和法律的作用,在儒家思想原则上统一起来,大大丰富了儒家礼法结合的思想,形成了完整的礼主刑辅、礼法。
《唐律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唐律疏议》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成熟、也最具代表性的一部封建 成文法典,也是中国现今完整保存下来的一部最早的古代刑律。《唐 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在修改唐初《武德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