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文件内容 第一章2113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5261、勤俭节约4102的优良作1653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第四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是不准超过公务费的2%吗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是不2113准超过公5261务费的2%(对的,规定标准)。公务接待4102费不得超过当1653年部门预算中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的2%。有特定接待任务的单位,由市财政局专项安排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要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在年度接待费预算总额内开支,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列入“公务接待费”科目,单独列示。
关于个别干部对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应如何整改 未解决问题 等待您来回答 奇虎360旗下最大互动问答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