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为我过社会主义改革奠定了深刻的理论基础? 毛泽东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分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以赞成、拥护社会主义建设,或反对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作为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界限。他指出,这两类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要求尽可能地促成敌我矛盾转化为人民内部矛盾,以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服务。毛泽东全面地分析了各种类型的人民内部矛盾,系统地论述了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的方针政策。指出,要用民主的方法,用“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作为从政治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解决经济领域中的矛盾,应依据发展生产,统筹安排,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科学文化上的问题,应采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民族关系中的矛盾,应采取加强民族团结,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的方针;在与民主党派关系上,应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等。根据对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国内阶级状况的估量,毛泽东适时地指出,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基本结束,共产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即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开战,迅速发展经济和文化,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建设。
如何理解<<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为我过社会主义改革奠定了深刻的理论基础? 矛盾是事物存在的普遍规律,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内在源泉和动力。社会主义社会也充满了矛盾,能否准确、全面地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尤其是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早在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一光辉论著中,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比较系统地考察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在首先界定“人民”概念的前提下,提出正确区分和处理敌我之间及人民内部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社会主义时期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并提出了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方法,从而形成了系统的人民内部矛盾学说。毛泽东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人民”范畴所下的定义及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在今天仍然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中国传统的社会阶层不断分化、重组,新社会阶层逐渐形成和壮大,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忽视的力量。新社会阶层的出现扩大了“人民”的范畴,这就使人民内部矛盾与我们党提出这个问题时相比,在矛盾主体、表现形式等方面都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如何正确。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思想蕴含 人民内部的矛盾属于内部矛盾 可以化解<;/p>;<;p>;不像和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