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有那些?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哪些民事行为不能代理? 具有人2113身性质的民事行为不能代理5261。如设立遗嘱、4102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一般情况下1653,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事实行为、不法行为不属于代理制度范围,法律对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使用代理的概念,也不属于代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比如代理记账行为,虽然会计法有明确的代理记账业务规定。不得代理的行为主要有三种(民法通则规定了两种):一是法律规定需要本人亲自实施的行为,如公司法第124条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涉及关联交易的表决、企业国有资产法46条规定的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等;二是约定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行为,比如演艺;三是法律性质应由本人实施的,包括身份行为,比如结婚、离婚、收养、遗嘱、协议确定监护人等。扩展资料: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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