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公司,第一次环评后建设项目还在安装期间做了第二次技改环评,可以合并验收吗?有验收依据吗? 这个问2113题需要分情况做处理:5261首先,科普一个专业名词“重大变动”,当建设项目的地4102点、1653生产工艺、规模、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环评行业就叫重大变动。重大变动的界定: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已经发布了九个行业重大变动标准,其他的行业也在陆续发布中。1、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必须按照环评制度(环评法第二十四条)要求重新报审《环评(变动)》报告。意思就是项目停止建设,重新做环评,待环评重新取得批复后再行按新的环评要求进行建设。2、未达到重大变动的项目,可以采用“以验代评”的形式,将变动的部分内容及其环境影响列入环保验收报告中。这种情形可不用再做环评,直接“合并验收”。但是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变动情况报相关环保部门备案。结尾:一般把扩大产能超过30%的项目列为重大变动项目。具体的界定建议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企业技改,除了办理环评或者后评价还有啥方法 根据《环境灾害2113防治条例》(国务5261院令第394号)的要求,需对建设项目进4102行环境灾害危险性1653评估。环境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目的是:分析工程建设可能受到环境灾害的影响,预测工程建设活动可能产生的各类环境地质问题及地质灾害,为防灾减灾与建设场地环境恢复治理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从而达到为工程建设服务和保护地质环境,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任务为:1.查明工程建设场地环境条件、自然地理及工程概况;2.查明建设场地灾害发育类型、现状、分布及影响因素,进行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3.调查、分析评估区内潜在的灾害、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环境灾害及其危险性,以及工程建设和建成后可能遭受的环境灾害及其危险性,进行环境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4.对评估区内环境灾害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划分环境灾害危险性评估分区,评估场地适宜性,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技改中无环评是未批先建吗? 是的,新建、技改、改扩建项目都要做环评的,不做就属于未批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