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可采资源计算 地下水可采资源的计算方法较多,但由于该区为重要工业城市,为大型集中水源地,故采用平均布井法计算地下水可采资源量。现将开采井平均分布在江南区、老市区,集中分布在牤牛河沿岸。城市工业与生活用水井为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在江北,七家子、哈达湾设计开采井布局沿江距离为500m;牤牛河北岸开采井采用现有开采井布局;其他开采井距江(河)距离为100~200m。设计开采井遍布全区,共布设250眼井。城市工业及生活用水井按年开采365d计算,单井开采量按地下水富水程度考虑,约束条件为开采条件下水位降深为含水层厚度1/3计算。计算公式如下:Q开=∑NtQ单t(9.36)式中:Q开为地下水可开采量,万m3/d;Nt为分区布井个数,个;Q单为单井开采量,m3/d;t为开采时间,d。计算结果见表9.31。图9.39 验证期地下水流场拟合图(2003-01)表9.31 研究区可采资源计算表续表研究区地下水可采资源量为8325.6500万m3/a(22.81万m3/d),平均可采模数60.5282万m3/(a·km2),其中牤牛河沿岸、江北区可采模数大于100万m3/(a·km2),可采资源丰富;七家子、哈达湾可采模数50万~100万m3/(a·km2);老市区及江南可采模数20万~50万m3/(a·km2);其他地段可采模数10万~20万m3/(a·km2)(图9.40、图9。
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可开采量)的分级 地下水的允许开2113采量相当于固体矿产的储量,由全国矿5261产储委统一审批4102。为了根据不同目的和具体水文1653地质条件选择适当的计算评价方法,以得到不同精度的开采量,便于开发利用,有必要对允许开采量进行分级。我国2001年颁布的国家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2001)中,将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可开采量)分为A、B、C、D四级,各级的精度按下列五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评价:表10-17 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可开采量)主要计算方法注:引自原地矿部《城镇及工矿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DZ144-86)。(1)水文地质条件的研究程度;(2)动态观测时间的长短;(3)计算所引用原始数据和参数的精度;(4)计算方法和公式的合理性;(5)补给的保证程度。各级地下水允许开采量精度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D级:①初步查明含水层(带)的空间分布及水文地质特征;②初步圈定可能富水的地段;③根据单孔抽水试验确定所需的水文地质参数;④概略评价地下水资源,估算地下水允许开采量。C级:①基本查明含水层(带)空间分布及水文地质特征;②初步掌握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③根据带观测孔的单孔抽水试验(即多孔抽水试验)或枯水期的。
地下水径流模数和含水层径流模数 这两个参数常2113用于山区资源量5261计算。地下水径流模数含义是:地表1km2面积4102内补给地下1653水水量。含水层径流模数是指单位含水层面积(1km2)内的地下水径流量(即单位面积含水层的补给量或排泄量)。地下水径流模数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法汇编含水层地下水径流模数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法汇编式中:M1—地下水径流模数(104m3/a·km2);M2—含水层地下水径流模数(104m3/a·km2);F1—区域集水面积;F2—含水层面积;Q—地下水流量。在山区一般采用排泄量法,选择岩性比较单一的小流域,测量统计泉水流出量加河流基流量,被小流域面积除。地下水径流模数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法汇编(注意:有地下水开采的地区要还原地下水开采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