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处理问题?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企业应当根据具体。
如何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各种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
新会计制度中周转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会计准则中没有具体内容2113说明,在附录5261里关于周转材料科目的4102说明中有:一、本科目核算1653企业库存的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筑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绳、铁丝、铁皮等,应在“原材料”科目内核算;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材料而不对外出售的包装物,应按照价值大小和使用年限长短,分别在“固定资产”科目或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1412 包装物”、“1413 低值易耗品”科目。包装物数量不多的企业,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包装物并入“原材料”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按照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