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内设14个副处级处(室)。(一)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负责局党委文秘、机要和督办工作;指导和协调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二)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文秘、会务、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和综治工作。(三)政策法规处。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四)财务审计处。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对局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道路运输专项资金进行跟踪管理。(五)客货运输管理处。承担全省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管理工作;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设区市道路旅客运输许可和道路旅客运输增加班线许可;负责国际道路运输许可;按规定负责全省车站站级核定工作;承担抢险、救灾、战略物资等紧急道路运输任务和指令性计划运输的具体组织实施。(六)城市客运管理处(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承担指导全省城市公交、出租车、轨道交通管理的具体工作;草拟城市公交、出租车经营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
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城市客运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规范、营运标准并监督实施;(二)承担全省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的具体工作;(三)承担指导全省城市公交、出租车、轨道交通管理的具体工作;(四)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设区市道路旅客运输许可和道路旅客运输增加班线许可;(五)负责国际道路运输许可;(六)组织实施道路运输经理人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七)依法实施道路运输行政处罚,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八)承担抢险、救灾、战略物资等紧急道路运输任务和指令性计划运输的具体组织实施;(九)承担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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