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华的个人履历 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晋升讲师;1992年10月晋升副教授,2003年12月晋升教授。2011年12月退休,兼任昆明理工。
国际民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及其解决方法? 1、国际民事法律冲突就是对同一民事关系因所涉各国民事法律规定不同而发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因此它就是国际私法上所讲的法律冲突,即法律适用上的冲突。2、国际民事法律冲突的产生是由下列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是各国民事法律制度互不相同。正是由于这种差别,对同一国际民事关系,往往因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而产生不同的结果,这便提出应适用何国法律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问题。由此可见,各国民事法律制度不同是民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前提条件。二是各国之间存在正常的民事交往,结成大量的国际民事关系。各国之间正常的民事交往是民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客观基础。三是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在实际生活中,凡在内国法不允许外国人享有某项民事权利时,也就不会出现外国人作为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当然不会产生民事法律冲突。另一方面,如果外国人在内国居于凌驾内国人之上的特权地位,也无民事法律冲突可言。四是各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一般来说,各国只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商法的域外效力。正是因为各国的相互承认,才产生了民事法律冲突。3、国际民事法律冲突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两种。第一,冲突法解决方法,这种。
美国侵权法的特点是什么 外国民商法 您好!侵权法是美国法律制度的基础,这种基础性的地位源于美国法律中强烈的个人主义色彩。其特点如下:第一,宪法权利为基础。美国人身权诉讼自不待言,宪法修正案第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