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内容是什么?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参与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组织专家审查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根据审查。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内容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农业部申报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经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农业部。
种子法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烟草种质资源管理办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农业部部令2011年第1号).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