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如何做好消防监督工作 随着社会发展,消防监督工作日益繁重,单独依靠消防队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很多\"五小单位\"将失控漏管,农村消防工作也得不到加强,由于公安派出所人员。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公安派出所对单位 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以下内容,并对检查内容负责:① 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 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
消防不合格怎么举报,打什么电话号码 消防不合格举报途径:1、写信给当地公安消防大队或支队;2、电话拨打 96119(全国统一的火灾隐6261696475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431343063患举报投诉电话);3、在省级的公安消防总队的 互联网网页 上的“办事直通车”点击后在举报投诉栏目中进行举报反映;4、当然直接人到当地消防大队(支队)进行反映也可以。扩展资料:《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修订)第二章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中第六条规定,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1、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2、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3、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4、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5、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第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