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就发了一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让我们签决定于2014年一月解除与我签订的合同 根据你的陈述,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明显不合法,建议先协商,如果无法协商的话,可以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共34个月工资。另外注意,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有用人单位盖章才有效的。
公司不景气,分公司经营困难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啊? 400-64365-60(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深圳 这要看你的用人单位解雇你的理由是什么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有在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
公司辞退我,把辞退通知书给我了,这样就算解除劳动合同了吗?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都可以要求给予补偿,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