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管理建设委员会城镇建设处是干什么的? 没有城镇建设处,只有村镇建设处。其具体职责是:(一)负责研究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城乡一体化发展、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二)。
城市建委与建设局有何区别? 城市建委与建设2113局实际上就是承担同样的管5261理职能、属于同一类性质的一个4102政府机构1653,只不过是由于所在地方的级别不同,导致机构的名称不一样而已。城市建委的全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范简称是叫做“住建委”,一般设在副省级市和地级市,是所在地方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之一,而建设局的全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简称是叫做“住建局”,一般设在县、县级市、副省级市和地级市的市辖区,是所在县(市、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之一。城市建委(住建委)与建设局(住建局)都是负责当地建设行政与房地产业管理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和建筑工程勘察的发展规划和相关的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二)指导监督有关工程设计、施工的招投标活动,指导与规范设计市场、建筑市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和建筑安装的行业管理和资质管理;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造价管理、质量等级核定及工程咨询工作;指导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建设工程重大事故。(三)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心城区。
上海市房产管理局官网 带好身份证,产权证,户口簿到户籍地所在地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有专门窗口有专业人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361303035员接待咨询~另外关注小区会张贴告示告诫:外地媳妇没有上海户口,是不核算住房面积计算,但核算个人财产附:2012年的新政策: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民政局制订的《上海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上海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规定,制订本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如下:一、准入标准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