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中的商品税目是什么意思? 商品税来目即征税对象的具体内自容,是在税法bai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du具zhi体的征税品种和项dao目。增值税中的商品税目亦称“课税品目”或“征税品目”。税法中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范围对课税对象进行划分从而确定的具体征税品种或项目,是一个税种课征制度组成的一个要素。规定税目首先是为了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同时,税目也体现了不同的税率。税目的设计,有列举法,即按照每一种商品或经营项目分别设计的税目。扩展资料即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品种和项目。税目,经济名词,课税客体具体划分的项目,是税法中规定的应当征税的具体物品、行业或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它规定了一个税种的课税范围,反映了课税的广度。由于同一税目通常适用同一税率,因此,它是适用税率的重要依据。增值税中的商品税目亦称“课税品目”或“征税品目”。税法中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范围对课税对象进行划分从而确定的具体征税品种或项目,是一个税种课征制度组成的一个要素。参考资料来源:-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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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有几种情况 1.销售2113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1)一般纳税人①52612008年以4102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国家1653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自2009年1月1日起,下列项目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②试点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相关规定:按照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即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