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就是个人所得税改革,进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十一五”和“十三五”时期税制改革的具体内容。加强个人所得税调节,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征收范围,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依法做到应收尽收。取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此项工作由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一直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以个人为纳税申报单位,纳税人仅就个人的所得申报纳税项目。7a64e78988e69d8331333339656466税务机关一般采取源泉控制的办法,请支付款项单位代为扣缴个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分类所得税制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分类制分项考量纳税人的所得,无法综合考量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不能体现税收量能负税的原则。二是分类制仅就个人的单项所得规定税前扣除额,无法顾及不同纳税人的家庭负担,不能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分类管理模式在征管上也有弊端,主要是为某些人将个人收入化整为零,偷逃税款打开了方便之门;同时,中国。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有几种及优缺点 简述征收模式及优缺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有三种: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与混合征收制。分类征收制,就是将纳税人不同来源、性质的所得项目,分别规定不同的税率征税;综合征收制,是知对纳道税人全年的各项所得加以汇总,就其总额进行征税;混合征收制,是对纳税人不同来源、性质的所得先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征税,然后将全年的各项所得进行汇总征税。三种不同的征收模式各有其优缺点。就第一种征收模式而言,其优点是对纳税人全部所得区分性质进行区别征税,能够体现国家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政策;缺点是对纳税人整版体所得把握得不一定全面,容易导致实际税负的不公平;就第权二种方式而言,可以对纳税人的全部所得征税,从收入的角度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但它不利于针对不同收入进行调节,不利于体现国家的有关社会、经济政策;就第三种方式而言,集中了前面两种的优点,既可实现税收的政策性调节功能,也可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
中国个人所得税是哪一年征收 1950年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中,就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当时定名为“薪给报酬所得税”。但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实行低工资制,虽然设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开征。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同年12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施行细则》,实行了仅对外籍个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扩展资料: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参考资料来源:-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