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类2113型1、(一)限制行为能力人实5261施的依法不能独立4102实施的双务行为《合同法》第47条规定,相对人1653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同时在法定代理人未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2、(二)无权代理行为《合同法》第48条规定,无权代理行为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3、(三)无权处分行为《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实施行为后取得处分权的,该行为有效。4、(四)欠缺债权人同意的债务移转行为《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扩展资料: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别有效条件:在特殊情况下,民事行为还应具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有效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例如立遗嘱的行为只有在遗嘱人死亡这种特别要件发生时才能生效。同时,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不同于生效要件。任何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上生效条件,才能有效,也才能。
效力待定合同与表见代理有什么区别 效力待定合同与表见代理的区别构成表见代理的合同一般情况是有效的,而效力待定的合同必须要经过相对人的追认才能生效。表见代理的条件1、行为人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即。
表见代理属于效力待定行为吗? 网页 微信 知乎 图片 视频 医疗 科学 汉语 英文 问问 学术 更多? 我要提问 问题分类 特色 搜狗指南 问豆商城 。? 2021SOGOU.COM 京ICP证0508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