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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届满后产生的新证据 二审期间,在开庭举证期限届满后,法庭要求对方提供证据(不是新证据),我方拒绝质证,这样的证据法院能采纳吗?

2021-04-25知识2

举证期限届满后,还可以再提交证据吗 举证期限,2113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5261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4102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1653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或者虽采纳证据但要予以训诫或罚款。规定举证期限是为了达到庭前固定争议点、规定证据的目的,以克服“证据随时提出主义”的弊端。

超过举证期限后哪些证据还可以再提交 超过举证期限后,新的证据还可以提交(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

举证期限届满法庭通知对方提供新证据可以不同意质证吗? 建议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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