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任期有哪些规定? 《党章2113》第三十条分别对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5261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4102任期作了以下规定:1、党1653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2、乡镇党委执行五年任期;中央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党委书记、校长列人中央管理的高等学校党委任期为五年;其他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党的委员会,地(市、州、盟)级和地(市、州、盟)级以上机关党的委员会执行四年任期;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3、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两年任期。扩展资料:机关基层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是多长时间《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六、七、八条规定:市(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参考资料:基层党组织任期-共产党员网
一、强制措施期限届满后如何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期限届满后,如果还需要继承侦查的,应该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该解除措施。。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应当怎么处理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