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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时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021-04-25知识6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保证工程质量和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78988e69d8331333366306564安全的具体措施)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扩展资料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有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四)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五)招标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己确定;(六)建设单位已委托建设监理或建设单位建设工理机构资格己审定,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是的 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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