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霸占国美的行为,为什么说无异于强盗? 看看陈签订的卖国条约;条款,即必须尽力确保贝恩资本方面的董事人选陈晓、王俊洲、魏秋立,三个执行董事中两个被免职就将以1.5倍的代价回购24亿元赎回可转债。。
国美陈晓住哪儿,我真想去他家咂玻璃,太不是人了?? 1997年,陈晓身为永乐第四把手,干掉了创始人杨秋平,将永乐据为己有 结果经营不善,差点输给摩根斯坦利,多亏国美收购 现在又以相同手法来对付国美 都说十商九奸,商人又玩不过玩政治的。甭管谁高谁低了,谁奸不奸了。最后能对员工、老百姓、国家更好的无所谓。至于谁欠谁的吃完饭以后大家都可以谈的。
请解释:做人不能太陈晓?要详细的哦 昔苏美恶战,陈晓左右逢源,坐收渔利。后国美合并永乐,裕识大体,授权于晓,委以重任。未料自此埋下祸患,虽重金相聘,豪车相赠,难平其心,晓自此佯装忠诚而广结私党。待裕身陷监牢已定,晓视时机成熟,遂叛主夺权。铲除忌己,收买旧党,勾结外资,签订损约。殊不知其叛主崇洋行径,为国民所不齿。吾,国美一普通员工也。虽不求闻达于天下,然素怀仁义之心,今视晓人夺位专权,收买媒体混淆是非,以阴毒手段变卖民族品牌,皆鄙其所言,恶其所为,欲唾之而后快,于国美之狂辈恨不能生啖其肉。尝有人大呼:“陈晓不倒,民愤难平;漠视不管,职场遭殃。